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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隆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23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4、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 10 和议案
16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下午 2:30 在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英歌山分公司 3 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 会议由公司第 七 届董事 会召集 , 董事 长林平涛先生主持, 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
师出席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 297,993,4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496%。其中,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95,587,5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925%;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405,8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571%。

    4、 本次会议的召开 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和 《 公司 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7,964,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4%。反对票 28,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7,964,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4%。反对票 28,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7,964,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4%。反对票 28,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7,964,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4%。反对票 28,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7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8095%;反对 28,6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7,964,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4%。反对票 28,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7,964,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4%。反对票 28,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7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8095%;反对 28,6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7,964,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4%。反对票 28,5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7,964,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4%。反对票 28,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7,964,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4%。反对票 28,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7,964,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4%。反对票 28,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7,964,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4%。反对票 28,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7,964,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4%。反对票 28,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7,964,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4%。反对票 28,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7,964,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4%。反对票 28,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7,964,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4%。反对票 28,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7,964,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4%。反对票 28,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7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8095%;反对 28,6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石力律师、谢行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