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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化集团: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的公告(1)2023-06-15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3-43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孟岩先生,董事高欣先生、梁元强先生、杨庆女士
  及翟雄鹰先生,高管牟科向先生、张洪文先生、宾晶先生、窦天明先生、岳小奇先生、
  林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4,4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8%)的董事、总裁高欣先生
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
    2、持有本公司股份 1,652,1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4%)的副董事长孟岩先生(公
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13,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
    3、持有本公司股份 1,206,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0%)的副总裁、雅安锂业总
经理牟科向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不超过 301,7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
    4、持有本公司股份 1,1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0%)的锂业运营总监岳小奇
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
超过 287,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
    5、持有本公司股份 93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8%)的董事、董秘、投资总
监翟雄鹰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 232,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
    6、持有本公司股份 93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8%)的董事、财务总监杨庆
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
超过 232,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
    7、持有本公司股份 9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8%)的行政总监窦天明先生
                                           1
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2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
    8、持有本公司股份 68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的副总裁张洪文先生计
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7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
    9、持有本公司股份 51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的安全技术总监林辉先
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 127,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
    10、持有本公司股份 38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的董事、副总裁梁元强
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
超过 9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
    11、持有本公司股份 38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的副总裁宾晶先生计划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化集团”)于近日收到实际
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孟岩先生,董事高欣先生、梁元强先生、杨庆女士及翟雄鹰先生,高管
牟科向先生、张洪文先生、宾晶先生、窦天明先生、岳小奇先生、林辉先生提交的《股份减
持计划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计划减持股 计划减持股份数
     股东名            持有公司总   占公司总股
               职务                              份数量不超 量不超过公司总
       称              股数(股)   本的比例
                                                 过股数(股) 股本的比例
            董事、
      高欣              4,400,000      0.38%       600,000         0.05%
            总裁
            副董事
     孟岩               1,652,100      0.14%       413,000         0.04%
            长
            副总
            裁、雅
     牟科向             1,206,800      0.10%       301,700         0.03%
            安锂业
            总经理
                                           2
               锂业运
     岳小奇             1,150,000    0.10%        287,500         0.02%
               营总监
               董事、
               董秘、
     翟雄鹰              930,000     0.08%        232,500         0.02%
               投资总
               监
               董事、
      杨庆     财务总    930,000     0.08%        232,500         0.02%
               监
               行政总
     窦天明              900,000     0.08%        225,000         0.02%
               监
     张洪文    副总裁    680,000     0.06%        170,000         0.01%
               安全技
      林辉               510,000     0.04%        127,500         0.01%
               术总监
               董事、
     梁元强              380,000     0.03%         95,000         0.01%
               副总裁
      宾晶     副总裁    380,000     0.03%         95,000         0.01%

             合计       13,118,900   1.14%        2,779,700       0.24%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高欣先生股份来源于二级市场购买的股份;牟科向先生股份来源于二级
市场购买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解除限售的股份;张洪文先生股份来源于二级
市场购买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解除限售的股份;其余董事及高管的股份全部
来源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解除限售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股份 2,779,7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4%)。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
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期间如遇法
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减持主体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股份的董事及高管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

                                        3
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减持计划。
    2、本次计划减持总股份数量不超过 2,779,7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本次减
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敦促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相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
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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