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缆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3-12-27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6 日
9:15 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 628 号公司 4 楼
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立刚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2,229,308,38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67.01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214,448,616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66.56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14,859,76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46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14,900,364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44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0,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1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14,859,76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446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
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 过如下
议案:
议案 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 2,217,788,7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33%;反对
11,509,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63%;弃权 1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80,76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6891%;反对
11,509,6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2438%;弃权 1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1%。
注:上述议案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 丁伟 张明波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