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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源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23-09-27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被冻结(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占其
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倍有智能”)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否
                控股股
                                                             为限
                东或第   本次轮候冻      占其      占公司                       轮候
                                                             售股                       轮候    原
股东名称        一大股   结股份数量    所持股份    总股本           委托日期    期限
                                                             及限                       机关    因
                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月)
                                                             售类
                一致行
                                                             型
                 动人
                                                                    2023 年 9          吉林省
                         222,565,894      27.82%     6.27%                       36
                                                                    月 15 日           长春市
倍有智能                                                                                        轮
                                                                    2023 年 9          中级人
科技(深                 539,905,228      67.49%    15.21%                       36             候
                  是                                         否     月 15 日           民法院
圳)有限                                                                                        冻
                                                                                       长春新
  公司                                                              2023 年 9                   结
                          43,907,518       5.49%     1.24%                       36    区人民
                                                                    月 18 日
                                                                                        法院

         合计            806,378,640     100.80%    22.71%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被冻结数量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冻结
  股东名称                                                                           冻结情况
               (股)         例       (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2021 年 1
                                     800,000,000     100%       22.54%               司法冻结
                                                                         月 22 日
                                                                         2023 年 9
 倍有智能科                          222,565,894     27.82%      6.27%
                                                                         月 15 日
 技(深圳)   800,000,000   22.54%
                                                                         2023 年 9   司法轮候
  有限公司                           539,905,228     67.49%     15.21%
                                                                         月 15 日      冻结
                                                                         2023 年 9
                                      43,907,518     5.49%       1.24%
                                                                         月 18 日

    注:依照公司重整计划及有关安排,倍有智能自受让 800,000,000 股转增股
票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向关联方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为保
障公司重整后股权结构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增强各方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上述股份(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 A 股)登记至倍有智能指定账户后,公司根据
重整计划通过法院冻结的方式对倍有智能受让转增股份设定股票转让限制(起始
日:2021 年 1 月 22 日,到期日:2024 年 1 月 20 日)。具体详见公告编号:2021-
008。
    二、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倍有智能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倍有智能目前正积极与相关法院进行沟通,核实相关具体情况,采取措
施,力争尽快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3.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正常。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对公司治理及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
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倍有智能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不存在
被强制过户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
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