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蓝丰生化: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3-07-29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8 号北京国际财源中心 A 座 32 层      100022
                                                                           电话: +86 10 82255588            www.vtlaw.cn
                                             北京   深圳   上海   成都   武汉   西安   长沙   杭州   海口   南京 广州 香港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
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现场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
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并现场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
等情况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公司已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出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前述会议通




                                       1
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
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等有关事宜。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下午 14:00 在安徽省滁州市苏滁国际
商务中心 6 楼 10 号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刘智先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7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根据现场会议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1 人,代表股份数 123,526,0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33.034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股份数
122,607,4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78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股
份数 918,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457%。以上股东均为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
日即 2023 年 7 月 25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二)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部分人员以视频方式接入。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人员均具备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其资格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2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核查,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 18 项议案逐
项进行了投票表决: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及时间;

    2.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4 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5 限售期;

    2.6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2.7 上市地点;

    2.8 决议有效期;

    2.9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议案》;


                                     3
   8.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
案》;

   10.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2.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
议案》;

   1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4.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5.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16.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1《关于选举郑旭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2《关于选举李质磊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3《关于选举路忠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4《关于选举崔海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5《关于选举李少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7.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7.1《关于选举袁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7.2《关于选举刘兴翀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7.3《关于选举汤健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8.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
    18.1《关于选举韩宜辰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8.2《关于选举任军利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根据本所律师现场见证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提
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其表决结
果具体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04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640%;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068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出席会议且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郑旭已回避表决。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56,04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640%;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068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5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出席会议且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郑旭已回避表决。

    2.2 发行方式及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56,04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640%;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068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出席会议且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郑旭已回避表决。

    2.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56,04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640%;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068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出席会议且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郑旭已回避表决。

    2.4 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56,04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640%;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068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出席会议且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郑旭已回避表决。

    2.5 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56,04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640%;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068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出席会议且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郑旭已回避表决。

    2.6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7
    表决结果:同意 56,04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640%;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068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出席会议且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郑旭已回避表决。

    2.7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56,04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640%;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068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出席会议且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郑旭已回避表决。

    2.8 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56,04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640%;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8
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068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出席会议且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郑旭已回避表决。

    2.9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56,04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640%;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068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出席会议且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郑旭已回避表决。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04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640%;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068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出席会议且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郑旭已回避表决。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04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640%;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068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出席会议且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郑旭已回避表决。

    5.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04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640%;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068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10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出席会议且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郑旭已回避表决。

    6.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04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640%;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068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出席会议且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郑旭已回避表决。

    7.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3,505,8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836%;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068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11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3,505,8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836%;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068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3,505,8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836%;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068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12
    表决结果:同意 56,04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640%;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068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出席会议且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郑旭已回避表决。

    11.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04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640%;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068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出席会议且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郑旭已回避表决。

    12.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04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640%;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13
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068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会议且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郑旭已回避表决。

    1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3,505,8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836%;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068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04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640%;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068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14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会议且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郑旭已回避表决。

    15.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3,505,8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836%;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4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99.0685%;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6. 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16.1《关于选举郑旭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22,876,137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3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1,518,70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316%。

    16.2《关于选举李质磊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22,727,18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3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1,369,75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1629%。


                                     15
    16.3《关于选举路忠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22,727,18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3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1,369,75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1629%。

    16.4《关于选举崔海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22,727,18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3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1,369,75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1629%。

    16.5《关于选举李少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22,727,18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3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1,369,75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1629%。

    17. 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17.1《关于选举袁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22,757,18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7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1,399,75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463%。

    17.2《关于选举刘兴翀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6
    表决结果:122,757,18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7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1,399,75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463%。

    17.3《关于选举汤健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22,757,18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7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1,399,75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463%。

    表决结果:袁坚先生、刘兴翀先生、汤健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 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18.1《关于选举韩宜辰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22,757,18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7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1,399,75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463%。

    18.2《关于选举任军利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22,757,18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7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1,399,75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463%。

    表决结果:韩宜辰先生、任军利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7
    综合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的投标结果,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18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字签章页)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李    宏



                                                签名:




                                                 经办律师:许     潇



                                                签名:




                                                 经办律师:张 翼 航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