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在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前预先提交我们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向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经过与公司沟通以 及认真审阅资料,我们认为:由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增加的内容和金额是公司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 所需的,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 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张拥军、郭静娟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