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之 2022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核查 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2023 年 5 月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2 年度业 绩承诺补偿事项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精机”、“上市公司”、“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要求,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业绩承诺补偿 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经 2018 年 11 月 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35 号)核准,公司向浙江 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集团”)发行 154,733,009 股股份,向杭 州锦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38,025,889 股股份,向杭州锦磐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9,506,472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不超过 100,000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 月 17 日,捷航投资 100.00%股权已经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中登 公司就公司该次新增股份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Airwork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irwork”)成为日发精机间接持股 100.00%的下属公司。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一)盈利预测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与日发集团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本次 1 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日发集团作 为补偿义务人,承诺 Airwork 在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实 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050.00 万新 西兰元、2,450.00 万新西兰元、3,000.00 万新西兰元和 3,250.00 万新西兰元。 根据上市公司与日发集团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签署的《关于<盈利补偿协议> 之补充协议》,同意将利润补偿期间调整为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日发集团作为补偿义务人,承诺 Airwork 在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 低于 2,050.00 万新西兰元、2,450.00 万新西兰元、3,000.00 万新西兰元和 3,250.00 万新西兰元。 (二)盈利预测补偿 1、盈利预测补偿条件 在盈利预测期间内,Airwork 任一年度末累积所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未能达到《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截至该年度末承诺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日发集团应按《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 规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2、股份补偿 在《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补偿责任发生时,日发集团以其通 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具体补偿 数量及方式如下: 如 Airwork 任一年度末所实现的净利润,未能达到截至该年度末累积承诺的净 利润的,则:应补偿股份的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 累积实现净利润)÷盈利预测期间内承诺扣非净利润总和×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 -已补偿股份数量 在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零(0)时,按零(0)取值,即日 发集团无须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同时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 3、现金补偿 如日发集团应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股份的数量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 日发集团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差额部分由日发集团以现金方式进行补 偿。日发集团应支付的现金补偿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 现金补偿的金额=不足补偿的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4、资产减值补偿 盈利预测期间届满后,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 Airwork 进行减值测试。如经测试,Airwork 期末减值额>盈利预测期间内已补偿 股份总数×发行价格+日发集团已补偿的现金额(如有),则日发集团应向上市公 司以股份/现金方式另行补偿,具体如下: (1)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应根据以下方式计算资产减值补偿: 资产减值补偿的金额=Airwork 期末减值额—盈利预测期间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发行价格—日发集团已补偿的现金补偿金额。 (2)以股份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应根据以下方式计算资产减值补偿: 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Airwork 期末减值额÷发行价格—日发集团已补偿的股 份总数。 上述减值额为 Airwork 作价减去期末 Airwork 的评估值并扣除盈利预测期间内 Airwork 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三)盈利补偿的程序及方式 1、补偿数额的确定 为确认 Airwork 于盈利预测期间内每一年度末所实现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双方同意,由上市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对 Airwork 于盈利预测期间内每一年度末实现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并以该审计报告确认的相关数据为准。 3 2、补偿程序 盈利预测期间内,如日发集团须进行补偿的,则在上市公司当年度的年度报 告披露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日发集团应不可撤销地授予上市公司将应补偿股份划 转至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 权,应分配的利润归上市公司所有。同时,上市公司应向日发集团发出股份补偿 的通知。日发集团应在接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后协助上市公司通知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双方应按照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于当年年报公告之日 起 60 日内办理完毕补偿手续。 在上市公司当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后 30 日内,上市公司应召开董事会,审议 关于要求日发集团进行补偿,以及以人民币 1.00 元的总价格回购该等应补偿股份 并予以注销的议案。 3、现金补偿程序 盈利预测期间内,如日发集团须进行现金补偿的,则在相关专项审计报告或 资产减值报告出具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将足额现金一次性支付给上市公司。 三、Airwork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2018 年度、2019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出具的 《 关 于 Airwork Holdings Limited 业 绩 承 诺 完 成 情 况 的 鉴 证 报 告 》( 天 健 审 [2019]3910 号),Airwork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 2,250.06 万新西兰元,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23.81 万新西兰元,业绩承诺完成比例 为 98.72%。根据公司与日发集团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日发集团该次应补偿股 份数为 492,857 股。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关于 Airwork Holdings Limited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 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911 号),Airwork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 2,639.51 万新西 兰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24.46 万新西兰元, 业绩承诺完成比例为 98.96%。根据公司与日发集团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日发 集团该次应补偿股份数为 480,610 股。 4 2018 年度、2019 年度,日发集团应补偿股份数已全部注销完毕。作为业绩承 诺方,日发集团已按照承诺内容履行完毕 2018 年度以及 2019 年度的业绩补偿义 务。 (二)2021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出具的 《 关 于 Airwork Holdings Limited 业 绩 承 诺 完 成 情 况 的 鉴 证 报 告 》( 天 健 审 [2022]4072 号),Airwork 2021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467.25 万新西兰元,业绩承诺完成比例为 15.58%。根据公司与日发集团签署的《盈利补 偿协议》,日发集团该次应补偿股份数为 47,654,594 股。2021 年度,日发集团应补 偿股份数已全部注销完毕。作为业绩承诺方,日发集团已按照承诺内容履行完毕 2021 年度的业绩补偿义务。 (三)2022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会计师”) 出具的《关于 Airwork Holdings Limited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专项审核 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301172 号),Airwork 2022 年度经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74 万新西兰元,未完成承诺数 3,250 万新 西兰元,差异数为 7,624 万新西兰元。 四、2022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事项 (一)业绩承诺方应承担的补偿情况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日发集团本次应补偿的股份数与现 金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股数或金额 1 截至 2022 年末累积承诺扣非净利润(单位:新西兰元) 107,500,000.00 2 截至 2022 年末累积实现扣非净利润(单位:新西兰元) 5,419,106.71 3 盈利预测期间内承诺扣非净利润总和(单位:新西兰元) 107,500,000.00 4 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 202,265,370.00 5 已补偿股份数量 48,628,061 5 其中:2018 年度已补偿股份数量 492,857 其中:2019 年度已补偿股份数量 480,610 其中:2021 年度已补偿股份数量 47,654,594 6=(1-2)/3*4-5 日发集团应补偿股份的数量 143,441,053 7=5+6 日发集团累计补偿股份数 192,069,114 8 日发集团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 154,733,009 9=7-8 不足补偿的股份总数 37,336,105 10=6-9 2022 年度日发集团应补偿股份的数量 106,104,948 11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6.18 12=9*11 现金补偿的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30,737,128.90 结合上表,日发集团本次应补偿股份数为 106,104,948 股,且应补偿现金金额 为 230,737,128.90 元。根据《盈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盈利预测期间届满 后,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 Airwork 进行减值测试。 截至目前,关于盈利预测期间届满后的减值测试报告尚未完成,因此无法确定是 否触发资产减值补偿,若触发减值,则日发集团应向上市公司另行补偿。 (二)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向日发集团发出《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须进行股份划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日发集团 按照《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在公司 2022 年度报告披露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 将应补偿股份划转至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 不拥有表决权,应分配的利润归上市公司所有,并根据最终补偿方案,在约定期 限内配合公司办理补偿手续。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收到日发集团关于通知的回函(以下简称“《回函》”)。 鉴于 Airwork 公司 2022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主要是受西方地缘政治冲突及西方 互相制裁等客观事件因素的影响。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第 6.1 款约定,该协议成 立日起至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届满之日止,如发生签署本协议时所不能预见、不能 避免、不能克服的任何客观事件,且导致盈利预测期间内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低于第 3 条约定并触发第 4.1 款补偿条件的,日发集团可以书面方式向上市公司提 6 出要求协商调整或减免日发集团的补偿责任。据此,日发集团要求协商调整业绩 承诺或减免日发集团的补偿责任,在尚未取得确定方案前,日发集团无法按照《盈 利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股份划转锁定的义务。 截至目前,日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17,479,5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18%, 其中已质押股份 191,500,000 股,未质押股份 25,979,598 股,质押率为 88.05%。 鉴于上述等各项原因,日发集团要求就具体补偿数额和补偿方式进行协商。 对此,公司已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向日发集团发出《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 公司 2022 年度业绩补偿的通知》,要求日发集团严格按照《盈利补偿协议》及《关 于<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收到日发集团《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 2022 年度业绩补偿的通知的回函》, 日发集团要求调整业绩补偿方案。 因此,公司目前无法在 2022 年度报告披露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完成业绩承诺 方日发集团应补偿股份的划转事项,也未收到日发集团的现金补偿款。 鉴于日发集团回函及当前沟通协商情况,公司认为日发集团存在无法按照《盈 利补偿协议》及《关于<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约定期限内履行补偿义 务的风险。公司将积极与日发集团协商沟通、继续督促日发集团履行业绩承诺补 偿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决定以诉 讼方式主张上市公司于《盈利补偿协议》及《关于<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权利。公司会密切跟踪日发集团承诺履行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2022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 为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根据《盈利补偿协议》及《关于<盈利 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日发集团本次应补偿股份数为 106,104,948 股,且 应补偿现金金额为人民币 230,737,128.90 元。 上述所补偿的股份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回购并予以注销,回购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106,104,948 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为确保 业绩承诺补偿相关事项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 7 股份回购及注销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回购对价、办理注销手续以及与本 次回购、注销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公司将积极督促日发集团依照协议约定切实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维护公司和 中小投资者利益。 上述补偿股份的回购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审 议。 由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为公司控股股东日发集团,上述事项构成 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吴捷先生、黄海波先生需回避表决。 (四)2022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的程序履行情况 1、已履行的有关程序 (1)2023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并注销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且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已回避表决。 (2)2023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并注销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3)独立董事对《关于回购并注销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 2022 年度 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 2、尚需履行的程序 2022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方案内容将在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且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业绩承 诺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应回避表决。 (五)日发集团业绩承诺补偿能力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8 若日发集团无法以股份方式执行业绩补偿,则须以现金形式执行业绩补偿。本独 立财务顾问对日发集团的业绩承诺偿还能力的核查情况如下: 1、实地访谈部分股权质押银行,问询并核查股权质押的评估价、放款价,并 与最新市场价比对。经核查,日发集团向银行的股权质押,银行的放款价相对于 评估价存在一定折扣,并且存在市场价高于放款价的情形,日发集团可通过股权 处置清偿银行借款并将差额部分用于业绩补偿; 2、通过公开信息查询日发集团下属公司情况,核查日发集团所持有下属公司 的注册资本、实缴资本、持股比例、质押情况与估值情况,查阅浙江日发纺织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 IPO 的招股说明书。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除上市公司外, 日发集团拥有 9 家下属公司(其中,浙江日发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为拟 IPO 企 业),具体情况如下: 持股比 股份是否被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例 质押 1 日发新西域牧业有限公司 15000 万元人民币 15000 万元人民币 100.00% 否 2 日发牧马堂马术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人民币 10000 万元人民币 100.00% 否 3 日发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人民币 10000 万元人民币 100.00% 否 4 西亚直升机航空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人民币 10000 万元人民币 100.00% 否 5 五都投资有限公司 5000 万元人民币 5000 万元人民币 100.00% 否 6 浙江日发产融商贸有限公司 5000 万元人民币 5000 万元人民币 100.00% 否 7 浙江华睿庆余投资有限公司 13900 万元人民币 - 35.88% 是 浙江日发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 6948.7218 万元人民 6948.7218 万元人 8 60.46% 否 司 币 民币 9 浙江德千商贸有限公司 5000 万元人民币 5000 万元人民币 60.00% 否 根据 2021 年 3 月 5 日披露的《浙江日发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浙江日发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的股权转让价格为 10.25 元/股,其总股本为 6,948.72 万股,对应的估值为 7.12 亿元。由于日发集团持有其 60.46%的股权,日发集团持股对应的估值为 4.31 亿元。 并且,日发集团持有的 8 家下属公司的股权不存在受限情况。因此,日发集团可 通过处置上述下属公司的股权以用于业绩补偿。 综上所述,对于业绩承诺未实现的补偿义务,日发集团可通过处置质押的股 9 权与下属公司的股权以履行义务,具有业绩补偿能力。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本独立财务顾问通过邮件、电话会议与现场会议等多种形式,与上市公司 及时沟通业绩承诺补偿的进度。于 2023 年 5 月 9 日,通过邮件向上市公司发送《日 发精机业绩补偿事宜关注函》,提示日发集团须尽快确定业绩承诺补偿方案并相应 实施;并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9 日、2023 年 5 月 15 日,收到日发集团《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标的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须进行股权划转的通知》的回函以及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 2022 年度业绩补偿的通知的回函》,经查阅回函内 容,进一步通过邮件、电话会议与现场会议等多种形式提示若无法以股份方式执 行业绩补偿,则须尽快通过现金方式执行业绩补偿; 2、查阅上市公司的公告与日发集团的回函,核查日发集团关于业绩承诺补偿 的相关事宜;查阅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议、独立董事的意见,核查 2022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 3、访谈部分股权质押银行,问询并核查股权质押的放款价、评估价并与市场 价对比以及股权质押后续的处置方式以用于业绩承诺补偿; 4、通过邮件、现场会议等形式,向主要第三方股东杭州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杭州锦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告知 2022 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业绩承诺补 偿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可通过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与公开征集投票权等方 式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5、通过公开信息查询日发集团下属公司情况,核查日发集团所持有下属公司 的注册资本、实缴资本、持股比例、质押情况与估值情况,查阅浙江日发纺织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 IPO 的招股说明书,核查日发集团的还款能力。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Airwork 2022 年度经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74 万新西兰元,未完成承诺数 3,250 万新西兰元, 10 差异数为 7,624 万新西兰元。根据《盈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日发集团应 按约定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本次应补偿股份数为 106,104,948 股,且应补偿现金金 额为 230,737,128.90 元。上述所补偿的股份由上市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的价 格回购并予以注销。 上市公司已经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对本次业绩承诺补偿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业绩承诺补偿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生效,且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业绩承诺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上 市公司的股份应回避表决。 日发集团要求就具体补偿数额和补偿方式进行协商,在尚未取得确定方案前, 日发集团无法按照《盈利补偿协议》及《关于<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 定履行补偿义务。截至目前,公司无法完成补偿义务人日发集团应补偿股份的划 转事项,也未收到日发集团的现金补偿款。若日发集团无法以股份方式执行业绩 补偿,则须以现金形式执行业绩补偿。日发集团存在无法按照《盈利补偿协议》 及《关于<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约定期限内履行补偿义务的风险,日 发集团具有业绩补偿能力。 本独立财务顾问及主办人将继续积极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督促日发集团履行 承诺事项,密切跟踪日发集团承诺履行进展,并持续向除日发集团外的重要股东、 质押银行、监管部门履行告知义务,并提示中小股东在日发集团具备补偿能力而 不履行补偿义务的情况下,其可通过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与公开征集投票权 等方式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本页以下无正文) 11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2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核 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杨彦劼 陈跃政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