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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齐峰新材: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2023-12-23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0】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

                                     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峰新材”或“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19,555.56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27,457.6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
                                                     不低于 19,555.56 万元(含本
   年产 20 万吨特种纸项目(一
                                         75,637.01   数)且不超过 27,457.60 万元
               期)
                                                                      (含本数)
     注: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上限系扣除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
 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5,250万元后的金额。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则不足部
 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
 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
 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广西齐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特种纸项目(一期)
    2、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名称:广西齐峰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安东

    广西齐峰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注册资本1亿元,系齐峰新材
全资子公司。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开拓新的客户资源,提升区域影响力

    本次募投项目地处有着“中国南方板材之都”美誉的广西贵港市,2022年4
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其中提出推进木竹材加工技改升级,优化人造板供给结构,积极延链补链强链,
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知名品牌,加快在南宁、贵港等设区市打造高端绿色家具
家居产业集群。装饰原纸下游主要系人造板、家具等行业,近年来广西集中发力
家具行业及相关产业链,红星美凯龙、索菲亚、大自然家居、森工集团等多家知
名企业斥巨资进军广西,同时此次募投项目实施地贵港市作为广西产业政策重点
发展地区,具备巨大的潜在客户优势和区位优势。

    此外,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展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
正式生效,亚太地区成为最有活力的自由贸易区。目前东南亚地区发展中国家正
大力发展基建,国内装饰原纸出口需求持续增长。本次募投项目选址广西,对接
东南亚市场,有利于开拓新的客户资源,提升公司区域影响力。

    2、降低公司生产成本,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2022年,包括乌克兰危机、粮食和能源危机、通胀飙升、债务收紧以及气候
紧急状况等在内的一系列因素相互交织,严重冲击经济运行,致使世界经济遭受
重创。联合国1月25日发布《2023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报告显示,受多重危
机交汇影响,世界经济前景暗淡且存在不确定性,2023年全球经济增速 预计为
1.9%。

    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的大环境下,装饰纸行业面临着下游需求受抑制,竞争
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迫使从业企业通过更新迭代生产线、技术创新提升生产工
艺等手段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品质。目前装饰纸行业的纸机宽幅已从1750m逐步
过渡至3800m。公司通过实施募投项目,将首次引入3800mm纸机,同时利用广西
贵港当地的土地、水、电,人力等成本优势,有效降低公司产品单位成本,提升
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3、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装饰材料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门槛较高。装饰材料企业需要大量的资
金投入,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关键设备,经过长时间的试车才能投产运营,因此资
金实力是装饰材料生产企业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可以增加公司货币资金流入,扩大公司资本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改
善财务结构,减少偿债风险,为公司后续债务融资提供空间和保障,也为公司的
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进一步拓展南方市场,符合公司市场发展战略

    近年来,装饰原纸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下游客户对装饰原纸的匀度、纸张
强度、渗透性等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端装饰原纸越来越受到市场的青睐。
我国南方地区相较于北方地区,整体经济实力更强,下游市场对于装修品质、产
品性能要求更高,装饰原纸高端趋势日趋显著。由于公司地处北方,将产品运输
到南方市场费用较高,不利于公司高端装饰原纸产品在南方市场的广泛推广。本
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广西贵港市,项目投产后,能够依托地理位置优势,节省
运输费用,同时充分利用贵港当地的土地、水、电,人力等资源优势,大幅提高
生产效率,降低成本,进一步提升高端装饰原纸产品竞争力,巩固和提升广东,
广西等南方市场份额,符合公司市场发展战略。

    2、装饰原纸市场规模保持稳中有升的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新住宅的大批建造和旧城改造,人
们居住条件的改善和环保意识的增强,人均收入上升与消费升级的趋势下,个性
化、轻量化、环保、外表美观的家具产品越来越得到消费者的青睐,对各类高档
家具、强化木地板、防火板等产品的消费频率也逐渐提升。作为人造板贴面材料
之一的装饰原纸,有着不易变形、不易脱落、花纹精美等优势;同时,随着数码
打印技术的发展,可以在装饰原纸表面印刷定制的精美图案,进一步满足了消费
者个性化的需求。

    根据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数据,2012年至2021年,我国人造板面层装饰原纸销
量从49.40万吨增长至114.97万吨,复合增长率达9.84%。2018年我国人造板面层
装饰原纸销量首次突破100万吨,但受房地产行业景气度下降等因素影响,增速
回落但仍保持低速增长;2022年我国人造板面层装饰原纸销量约为105.69 万吨,
同比下降8.07%。自2022年11月以来,国家房地产刺激政策密集发布,从“保交
楼”贷款支持计划到信贷、债券、股权等三大融资政策支持,充裕房地产企业流
动性,为其保交付、稳经营提供更强有力的资金保障,装饰原纸有望继续保持稳
定增长趋势。

    在南亚、东亚等地区,一些国家经济高速成长,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住
房改善需求和装饰装修需求也将持续扩大。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展及《区
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生效,预计我国装饰原纸出口量将持续增长。在海
外市场空间被进一步打开的机遇下,产品质量稳定、性能良好的国内装饰原纸企
业将获得更好的发展前景。

    综合来看,未来装饰原纸行业将受益于一带一路、消费升级、技术进步、海
外市场成长等有利因素,市场增长空间稳定。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为指导造纸产业健康发展,解决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中国造纸协
会在2021年4月28日提出了《造纸行业“十四五”及中长期高质量发展纲要》,
强调要把握主动权,体现新发展理念,指出行业要提高研发水平,优化产业结构,
提高发展效率,维护公平竞争,坚持绿色发展。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9本)(2021修订)》中的鼓励类产业,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产业。
本项目利用木浆和钛白粉为主要原料,生产装饰原纸。装饰原纸属于特种纸,是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优化产业布局、合理配置资源和高效利用、大力推进节能降
耗”的政策,其产业布局、产品结构、原料结构、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综合利
用等方面,符合国家《造纸产业发展政策》和《造纸工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在
“碳中和”、“碳达峰”的背景下,环保政策逐步趋于严格,受政策鼓励且环保
性优良的装饰原纸产业将实现可持续发展。

    4、公司技术竞争优势为项目建设奠定牢固基础

    公司是我国装饰原纸行业少数掌握高档装饰原纸生产技术的龙头企业,是科
技部认定的国家新材料产业化基地骨干企业,拥有山东省科技厅认定的山东省高
档装饰原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技术力量雄厚。公司拥有人
造板贴面的彩色贴面原纸、人造板贴面的印刷原纸、表层耐磨纸等多项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被国家发改委和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指
定为我国装饰原纸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公司深厚的技术积累为本项目建设
和运营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项目建设期和投资估算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计划总投资75,637.01万元,其中用于建设投资72,624.72
万元,用于铺底流动资金3,012.29万元。本项目投资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内容                      投资金额
      1                  建设投资                             72,624.72
      1.1              建筑工程投资                               11,646.06
      1.2              安装工程投资                                7,006.79
      1.3              设备购置投资                           40,084.50
      1.4             其他工程和费用                          10,781.13
      1.5                基本预备费                                3,106.25
      2                铺底流动资金                                3,012.29
                   项目总投资                                 75,637.01

(五)项目效益

    本项目建成完全达产后,年销售收入80,000.00万元,正常年利润总额8,472.21
万元,所得税为2,118.05万元,经济效益较好;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为13.28%;
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前)为8.62年(含建设期2年)。
(六)项目的批复文件

    广西齐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特种纸项目已经广西贵港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已取得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年产20万吨
特种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贵环审〔2022〕375号)。

(七)项目用地情况

    广西齐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特种纸项目厂址位于贵港市产业园区
粤桂园港城三路与华电路交汇处西北角。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71149.16平方米(合256.72亩),其中一期规划用地
面积约59,708.03平方米(合89.56亩),二期规划用地面积约111,441.13平方米
(合167.16亩)。

    本次募投项目(一期)用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桂[2022]贵港市不
动产权第0291245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西齐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特种纸项目(一
期)将利用广西生产基地区位优势扩大公司装饰原纸产品产能,一方面有助于扩
大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公司在华南市场份额,辐射东南亚市场,为公司带来较为
可观的盈利收益;另一方面有助于降低产品成本,增强产品竞争力。因此,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装饰原纸主营业务能力、提高公司的
盈利水平,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对公司经营管理有积极的意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19,555.56万元(含本数)且
不超过27,457.6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使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资产规模进一步
扩大,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偿债能力将得到提升,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
务风险的能力。预计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的销售规模和盈利能力将进一步
提升,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额将同时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从而进
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实力,降
低生产成本,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降低
财务成本,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具备
必要性和可行性。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