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农: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9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3 年
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
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
减值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 勇 唐林林 黄庆荣
2023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