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2023-12-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对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新农”、“公司”)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林施婷、刘源
(三)协办人:饶文斌
(四)培训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
(五)培训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电北路 18 号金新农会议室及线上培训
(六)培训人员:林施婷、饶文斌
(七)培训对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本次培训通过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其他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
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法和证券法对于董监高的规定、信息披露、股票减持等事项
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
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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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有关要求,对金新农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有效地巩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募集资金
使用、公司法和证券法对于董监高的规定、信息披露、股票减持等方面的法律知
识和监管要求,增强培训对象的法制意识,明确上市公司及培训对象所应承担的
义务和责任。此次培训有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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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施婷 刘 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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