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6-09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将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提交我们审核,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就该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公
司治理框架协议之解除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中车株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公司治理框架协议之解除协议》,系
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内容及签订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事前认可意
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
件,是公司与认购对象充分沟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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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此页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克鸿】 【蔡 建】 【刘 昕】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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