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30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冷志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童娟女士为公
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施金霞女士、潘恩海先生、朱鹏程先生、
黎兴宝先生、童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施金霞女士为财务负责人。上述高
级管理人员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
2、根据公司提供的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其他有关材料,上述人员未
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我们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3、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聘任冷志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施金
霞女士、潘恩海先生、朱鹏程先生、黎兴宝先生、童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
任施金霞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童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此页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克鸿】 【蔡 建】 【刘 昕】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