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股份: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8-05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公司
的利润分配相关条款进行部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 (一)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
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 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
股东分配股利; 股东分配股利;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
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 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
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 (三)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
式。 式。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
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 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
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
配; 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修改前 修改后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在弥补亏损、足额提
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 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公司当年
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和累计可供股东分配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和 的利润均为正数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孰低)的 10%。特殊情况 股 利 应 不低 于当年 实现的 可分配 利润的
是指公司进行达到以下条件之一、需经股东 10%。
大会审议通过的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
特殊情况是指,根据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金支出:
的实际情况,当公司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时,
(1)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为满足长期发展的要求,增强后续发展和盈
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利能力,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不进行利
润分配或利润分配比例低于当年实现的可
(2)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分配利润的 10%:
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当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
5,000 万元; 可供分红利润低于 0.1 元;
(3)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有重大投资项目或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重大现金支出的项目发生;
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3)当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万元;
超过 70%;
(4)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
(4)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为该年度财务报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
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重大投资项目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进
(5)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行达到以下条件之一、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过的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
500 万元。
(1)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
(2)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
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
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
5,000 万元;
利分配预案。
(3)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4、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万元;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
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 (4)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 (5)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500 万元。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股本规模与经营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 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
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并实施股票
股利分配预案;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拟定后提
4、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
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后,应当
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来区分
案时,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在公司利润
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公司应
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公司网站、联系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征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求投资者的意见,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汇总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意见并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上说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
明。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可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的投票权。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
2、公司因前述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
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
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 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上一项规定处理。
体上予以披露。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拟定后提交
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
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
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前 修改后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 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之前,应当
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 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特别是社会
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公众股东)的意见,应当通过投资者互动平
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 台等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与交流。
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调
公司在制定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应经独
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
立董事讨论通过,并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应当发表审核意见。
在公司实现盈利的年度,董事会制定的利润
分配方案中不含现金分红内容或未达到本
章程规定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时,董事会应
当充分说明原因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该方
案应经独立董事讨论通过并发表专项独立
意见;监事会应当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派发现金、股票的利润分
配方案之后,董事会应当在决议通过之日起
的两个月内实施。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1、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
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
具体方案。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
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对利润分配政
策进行调整,应当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
经过作详细论证后,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
提请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应对
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2、关于现金分红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
拟定,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调整后
的现金分红政策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三、为保证章程修订案在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董事
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主管部
门的要求办理及签署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