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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阳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30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 1 号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42,189,9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3284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42,155,1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320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4,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77%。
    (2)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张军律师和曲孟宇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伟先生、杨俊超先生、张连钵先生、陈庆振先生、李
亮先生、刘晓迪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李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2,155,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277,4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263%。
    李伟先生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杨俊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2,155,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277,4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263%。
    杨俊超先生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张连钵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2,155,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277,4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263%。
    张连钵先生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陈庆振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2,155,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277,4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263%。
    陈庆振先生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李亮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2,155,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277,4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263%。
    李亮先生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刘晓迪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2,155,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277,4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263%。
    刘晓迪女士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马涛先生、桑丽霞女士、颜廷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马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2,155,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277,4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263%。
    马涛先生当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桑丽霞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2,155,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277,4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263%。
    桑丽霞女士当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颜廷礼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2,155,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277,4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263%。
    颜廷礼先生当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宝国先生、牟晶晶女士、吕燕妮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
    3.01 选举陈宝国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2,155,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277,4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263%。
    陈宝国先生当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牟晶晶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2,155,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277,4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263%。
    牟晶晶女士当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3 选举吕燕妮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2,155,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277,4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263%。
    吕燕妮女士当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2,158,0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反
对 3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280,3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574%;反对 3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2,158,0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反
对 3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280,3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574%;反对 3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