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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未名医药: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2023-07-08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23-053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期权简称:未名 JLC1

    2、期权代码:037368

    3、授予日:2023 年 5 月 29 日

    4、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 年 7 月 7 日

    5、行权价格:21.23 元/股

    6、授予数量:5,900 万份

    7、授予登记人数:102 人

    8、期权有限期:36 个月

    9、授予行权期: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行权期为 2 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24 个月后分两次行权。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公司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山
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公
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已完成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肖杰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浙江
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23 年 5 月 10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5 月 2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2023 年 5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3 年 5 月 29 日为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 102 名激励对象授予 5,90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对本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浙江
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期权授予日:2023 年 5 月 29 日。
      2、授予数量:股票期权 5,900 万份。
      3、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102 名。

                                                                     占本激励计划
                                     授予股票期权的 占本次授予股票期
序号      姓名            职务                                       公告时总股本
                                       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1      岳家霖           董事长       580.92            9.85%         0.88%


  2       郑喆             董事        206.95            3.51%         0.31%


  3      徐隽雄          副总经理      212.18            3.60%         0.32%


  4       赵辉    董事、董事会秘书     266.86            4.52%         0.40%


  5      刘阳军          财务总监      185.17            3.14%         0.28%


  6      于文杰            董事        90.95             1.54%         0.14%


  7      黄桂源            董事        234.03            3.97%         0.35%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122.93          69.88%        6.25%
(95 人)


                  合计                  5,900.00        100.00%        8.94%

    注:1、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
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如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行权价格: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21.23 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登记日起计。
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3、行权安排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
    行权期                         行权期间
                                                                 票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授权
 第 1 个行权期                                                        5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1 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授权
 第 2 个行权期                                                        5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1 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
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
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
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
公司注销。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两期行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4 年,
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
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绩效考核中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行权期                               绩效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增长率不低于 10%;
                            2、公司 2023 年度扣非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增长不低于 15%;
                            2、公司 2024 年度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1,300 万元。

   注:

   1、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扣非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
除本次及后续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四)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此次股权激励有效期内考核的每个会计年度
里,股权激励对象还需进行相应的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考核办法》分年考核,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
织实施: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系数


                   合格                                      100%


                  不合格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
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在申请行权的前一个会计年度考核结果必须符合公司相关绩效管
理规定时才能进行行权。具体内容详见《考核办法》。

    二、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与此前经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中的授予情况一致。

    三、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未名 JLC1

    2、期权代码:037368

    3、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 年 7 月 7 日

    四、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
公允价值,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 2023 年 5 月 29 日,根据授权
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每股 18.45 元(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为:12 个月、24 个月(授权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5.76%、17.41%(分别采用中小综指最近一年、两年的年
        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 %、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 1
        年期、2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29 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
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合计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票期权摊销成本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4,339.39              1,618.33            2,065.27           655.79

    注:
    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日
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
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
审计报告为准。
    3、摊销金额尾数及比例之和与合计金额、比例尾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导致
的。

    五、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
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倡导公司与管理层及骨干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
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特此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