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八菱: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9-28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3-059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10月13日(星期
五)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15—15:00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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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0 月 9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如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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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
4.00 √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员工
5.00 √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相关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3、4、5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
上通过,存在下列情形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回避:自身或关联方拟成为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认购计划份额、提供或垫付资金、提供股票、
分享收益,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3.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
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
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
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
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2)、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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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
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
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3年10月12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
司。
3.登记地点
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燕霞
联系电话:0771-3216598
公司传真:0771-3211338
电子邮箱:nnblkj@baling.com.cn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部
5.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6.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
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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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8 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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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592
投票简称:八菱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0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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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 作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宁八菱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
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
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 √
3.00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 √
4.00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 √
5.00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
1. 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位置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票数;非累积投票提案,请根据
投票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
未选或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须法定代表人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
4.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
5.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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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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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
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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