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八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0-14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3-06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13 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 21 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顾瑜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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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4 人,
代表股份 113,094,8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9161%。其中:
(1)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现 场会 议的 股东 及股 东 代理 人共 11 人 ,代表股份
95,244,16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6158%。
(2)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3 人,代表股份 17,850,71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6.3003%。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6 人,代表股
份 19,175,4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7679%。
3.其他人员出席的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2)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对以下
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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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312,571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782,300 股(含网
络投票),弃权 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0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393,138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782,300 股
(含网络投票),弃权 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9203%。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498,471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596,400 股(含网
络投票),弃权 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7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579,038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596,400 股
(含网络投票),弃权 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8898%。
(三) 审议通过《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771,521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1,710,800 股(含
网络投票),弃权 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437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330,937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1,710,800 股
(含网络投票),弃权 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5175%。
与本事项相关的关联股东已依法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743,421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1,738,900 股(含
网络投票),弃权 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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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41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302,837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1,738,900 股
(含网络投票),弃权 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3618%。
与本事项相关的关联股东已依法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743,421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1,738,900 股(含
网络投票),弃权 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41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302,837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1,738,900 股
(含网络投票),弃权 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3618%。
与本事项相关的关联股东已依法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振宇、陈迪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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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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