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世纪华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票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3-06-30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44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票司法拍卖完成过户
                   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股东被动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产生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上海曜瞿如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曜瞿如”)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4,573,86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3.1476%。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收到公司股东曜瞿如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通控股”)、王苗通、王娟珍(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
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至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
份权益发生变动,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华通控股、王苗通及王娟珍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8 日,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 8,538.62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15%。上市公司
已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曜瞿如及其一致行动人华通控股、王苗通、王娟
珍减持的情况,具体详见《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 1%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2022 年 11 月 29 日,华通控股通过集中竞方式
合计减持 333.89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04%。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上海金融法院已
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
拍卖曜瞿如持有的 400,0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37%。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刊
登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 号 :2023-039)。 截 至 本 报 告 书 签 署 日 , 上 述 拍 卖 的曜 瞿 如 原 所 持 有 的
400,000,000 股公司股份,其中 320,000,000 股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占公司总股本的 4.2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有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持有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曜瞿如     无限售流通股     475,813,861        6.38        155,813,861        2.09

 华通控股    无限售流通股     111,325,127         1.49        38,760,000         0.52

  王苗通     无限售流通股     48,379,200          0.65        40,000,000         0.54

  王娟珍     无限售流通股      7,780,758          0.10            0              0.00

   合计      无限售流通股     643,298,946         8.63       234,573,861         3.1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
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产生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
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3、曜瞿如、华通控股、王苗通、王娟珍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持续关注曜瞿如被司法拍卖但尚未完成过户的 80,000,000 股股票
的过户情况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曜瞿如、华通控股、王苗通、王娟珍出具的《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