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16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
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拟为公司及境外控股子公司 Actoz Soft Co., Ltd.(以下简称“Actoz”)与
ChuanQi IP Co., Ltd.(系 Wemade Co., Ltd.的全资子公司)签订的《MIR2 & 3 GAMES
LICENSE AGREEMENT》项下 Actoz 的履约义务(包含 5 年期合作费共计 5,000 亿
韩元(不含增值税)在内)提供一般保证担保,有利于进一步保障控股子公司的业
务发展及国内传奇游戏市场的整合。Actoz 为韩国上市公司,Actoz 其他股东未能按
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但 Actoz 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财务
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王 迁 :
李 峰 :
杨 波 :
202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