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31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世纪华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世纪华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的议案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查,现就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
司能够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等提供的担保,均属项目经营正常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王 迁 :
李 峰 :
杨 波 :
202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