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10-31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6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世纪珑
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珑腾”)因业务发展需要购置或租借综合
算力服务器,拟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开展固
定资产借款业务,借款本金为 60,00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 1 年。对于该
笔贷款业务,公司拟为世纪珑腾与上海银行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以下
简称“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 为自担保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
控股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
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11,111.11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华路 629 号 8 幢 2 层 213 室
4、法定代表人:李佳
5、成立日期:2021年7月13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
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
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数据处理服务;
网络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与公司的关系:世纪珑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浙江世纪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世
纪华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世纪珑腾63.00%股权,因此公司间接持有世纪珑腾
63.00%股权。无锡飞叶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世纪珑腾27.00%股权,上海松江创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世纪珑腾10.00%股权
9、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的 资 产 总 额 为 1,845,282,709.31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385,511,860.72元,预计负债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1,459,770,848.59元;2022年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为 92,477.05 元 , 利 润 总 额 为 -36,179,758.07 元 , 净 利 润 为 -
33,940,114.7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总额为 2,538,391,087.00 元,负债总额为
1,092,615,456.45 元,预计负债总额为 0 元,净资产为 1,445,775,630.55 元;2023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68,520,743.56 元,利润总额为-54,482,924.00 元,净利润
为-47,614,941.08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经查询,世纪珑腾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人: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贷款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
3、借款本金:60,000.00 万元人民币;
4、借款期限:1 年;
5、利息支付方式: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公历 20 日,付息日为结
息日的次日;
6、其他增信措施:借款人与其客户签署的算力综合服务合同项下的回款账
户开立在上海银行,并进行资金监管,不得变更,合同项下回款应优先归还上海
银行贷款。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3、担保金额:借款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00.00 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及实现债权或担保物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律师、保全、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
翻译、鉴证、公证费等);
5、其他股东方提供担保情况:其他股东方未就该笔债务直接向债权人提供
担保;
6、其他股东方提供反担保情况:持有世纪珑腾 27%股权的无锡飞叶投资有
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持有世纪珑腾 10%股权的上海松江创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为国有企业未进行反担保;
7、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情况:因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未提供反担
保。
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拟为控股子公司世纪珑腾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保证世纪珑腾业务发
展的硬件需求。虽然世纪珑腾未提供反担保,但因世纪珑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且世纪珑腾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对
相关担保事项进行了反担保(其中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为国有企业
未进行反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对等,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有
利于公司子公司更好地保障业务发展,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公
司子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含上市公司对子公司
的担保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927,340.48 万元。对外担保总余
额为 599,551.9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85%。其中,公司为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21,683.20 万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
保余额为人民 1,110.11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 276,758.6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47%。本次担保
发生后,对外担保总余额将为 659,551.9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7.34%。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