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6-06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拟于2023年6
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对外投资成立
合资公司(昊邮新能)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内容。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经向本人提交了关于
前述议案的相关资料,本人对该等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
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昊邮新能)暨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
本次调整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更好推进高邮整市屋
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
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二、关于调整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昊仪新能)暨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
本次调整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更好推进仪征整市屋
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
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温素彬 张洪发 张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