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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康科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12-12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5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杭州城景实业有限公司与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供应链贸
易业务,公司为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签,
在原审议的担保额度内,没有新增担保余额。
       2、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
一期净资产 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公告编号:2023-003);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新增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公告编号:2023-081)。根据上
述议案及公告,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
爱康光电”)和赣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爱康光电”)的经
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在 2023 年度为浙江爱康光电的融资提供担保的金额不超过
220,000 万元,为赣州爱康光电的融资提供担保的金额不超过 159,600 万元,并
同意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相互担保。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1)2023 年 12 月 5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爱康光电与山东发展绿色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发融租”)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本金
为人民币 4,900 万元,租赁期限为 3 年。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与山发融租签
署了《保证合同》,为浙江爱康光电主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 4,900 万元及利息等
其他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
    (2)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爱康光电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拟与杭州
城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杭州城景”)开展供应链贸易业务,杭州城景向
浙江爱康光电提供最高应收账款额度为人民币 6,000 万元。2023 年 12 月 11 日,
公司向杭州城景出具了《担保函》,为浙江爱康光电进行供应链贸易业务应承担
的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 6,000 万元,担保期
限为 2023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6 日期间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两年。本次担保是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签,没有新增担保余额。
    若包含上述(1)、(2)项担保,公司累计对浙江爱康光电的担保合同金额
为 182,920.39 万元,不超过《关于 2023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的对浙江爱康光电的担保额度 220,000 万元。
    (3)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爱康光电与赣州发展融资租
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赣发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本金
为人民币 21,000 万元,租赁期限为 4 年。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与赣发租赁
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赣州爱康光电与赣发租赁在 2023 年 12 月 11 日
至 2028 年 1 月 10 日内签订的所有主合同项下各笔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爱康光
电”)以其持有部分赣州爱康光电股权追加提供质押担保,担保债权本金余额最
高限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若包含上述担保,公司累计对赣州爱康光电的担
保合同金额为 121,455.10 万元,不超过《关于 2023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
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新增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的对赣
州爱康光电的担保额度 159,600 万元。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经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
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                                    内容
       企业名称                       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 07 月 0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2MA2B4U8N35
        注册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                                         邹承慧
        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
        主营业务         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64.4568%,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0%,长兴兴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浙江长兴交投股权投资有限公
                         司持股 5%,湖州爱康愿景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2692%,湖
     股东及持股比例
                         州爱康全意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1307%,湖州爱康合众商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1055%,湖州爱康强基商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持股 0.0379%。
        关系说明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度            /2023 年 1-9 月

      基本财务数据              总资产                        248,266.84               249,098.00

     (单位:万元)             净资产                        102,336.10               109,490.93
                               营业收入                       231,536.36               240,032.19
                                净利润                            7,188.51                -845.17
注:上述被担保方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2、赣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                                            内容
        企业名称                               赣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04 月 2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82MA35HFCFXD
        注册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镜坝镇镜坝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邹晓玉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研究、开发、生产太阳能电池及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自产产品;从事太阳
                         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晶体硅材料、太阳能应用产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
        主营业务         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
                         规定办理申请);机械、电气设备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                                爱康科技持股 100%
        关系说明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基本财务数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            /2023 年 1-9 月
                                总资产                       191,563.67              247,429.05
                                净资产                        36,536.18               43,253.36
                               营业收入                      147,626.40              185,068.69
                                净利润                       -27,988.75                6,717.18
注:上述被担保方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与山发融租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浙江爱
康光电主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 4,900 万元及利息等其他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为山发融租在主
合同项下对浙江爱康光电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补偿金、赔偿
金、违约金、逾期利息、罚息、留购价款、山发融租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支
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浙江爱康光电应支付的其他所有款项。
     (2)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向杭州城景出具了《担保函》,为浙江爱康
光电进行供应链贸易业务应承担的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金额不超过 6,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023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6 日期
间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本次担保是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签,没有
新增担保余额。
     (3)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与赣发租赁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
赣州爱康光电与赣发租赁在 2023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8 年 1 月 10 日内签订的所
有主合同项下各笔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余额
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
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最高余额、本金债权所产生的利息以及罚息、留购价、
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费用。苏
州爱康光电以其持有部分赣州爱康光电股权追加提供质押担保,担保债权本金余
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为浙江爱康光电主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 4,900 万元及利息等其他费
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浙江爱康光电与杭州城景进行供应链贸易业务应承
担的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 6,000 万元,是原
担保合同的到期续签,没有新增担保余额;为赣州爱康光电与赣发租赁在 2023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8 年 1 月 10 日内签订的所有主合同项下各笔债权提供最高额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2、本次担保的对象浙江爱康光电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
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其偿债能力良好,公司
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
围之内,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
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公司指定专门人员持续关注上述
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
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
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 109.91
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为 76.45 亿元,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融
资余额为 33.05 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的担保金额上限为 54.98 亿元;对出售电站项目公司的担保金额上限为 5.99
亿元;其他对外担保金额上限为 15.48 亿元。以上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
金额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 267.40%,累计对外担保合同
项下融资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5.60%。若包含本次担保,累
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
279.61%,累计对外担保合同项下融资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4.6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经披露过的担保平移、代偿事宜外,公司没有
新增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并依
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