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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尔斯:《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08-15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本修正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如下: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                            ……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      删除“上述人员在申报离任半
         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上述 年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人员在申报离任半年后的十二月 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
         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 不得超过 50%。”
         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
             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 导致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 二 导致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
十 九 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 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条       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公 司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首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或者公
         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或者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的股东,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的股 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不得
         东,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 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持有期限、卖出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持有期限、 时间、卖出数量、卖出方式、信息
        卖出时间、卖出数量、卖出方式、 披露等规定,并应当遵守深圳证券
        信息披露等规定,并应当遵守深圳 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除应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除应
        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 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
        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 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
        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 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
        议前款第(五)项担保事项时,应 款第(五)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通过。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删除“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 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第 四
        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 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
十 二
        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于本章程 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于本
条
        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四 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至
        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 第四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交股东
        审议。                           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
        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 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
        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 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 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                             ……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新增“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
第 四
        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 召集,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
十 七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 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
条
        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 应当及时召集;监事会不召集,连
        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 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
        的书面反馈意见。               召集 。”
          ……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
                                       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
                                       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
                                       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
            ……                           ……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
        方式:                         名采取以下方式:
        1、公司监事会提名;            1、公司监事会提名;
        2、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 2、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其 决权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其
        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 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
        或变更的监事人数。             或变更的监事人数。
第 八
        (四)股东提名董事、独立董事、 (四)股东提名董事、独立董事、
十 三
        监事候选人的须于股东大会召开 监事候选人的须于股东大会召开
条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将有关提名董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将有关提名董
        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意图 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意图
        及候选人的简历提交公司董事会 及候选人的简历提交公司董事会
        秘书,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在 秘书,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在
        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 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
        (可以任何通知方式),同意接受 (可以任何通知方式),同意接受
        提名,承诺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 提名,承诺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
        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 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
    责。提名董事、独立董事的由董事 责。提名董事、独立董事的由董事
    会负责制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提 会负责制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提
    名监事的由监事会负责制作提案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由监事会负
    提交股东大会;                 责制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
        ……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修订为格式性调整,内容保持不变。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