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11-24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3-083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共涉及 2 名激励对象合计 273,000 股,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前总股
本的 0.0585%,回购价格为 2.55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
由 466,749,332 股变更为 466,476,332 股。
2、公司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公告日起 45 天
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清偿债务的请求。
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近日办理完成。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经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73,000 股。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上述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就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审核意见。
3 、 2020 年 10 月 19 日 至 2020 年 10 月 28 日 , 公 司 在 巨 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官网(http://www.haers.cn/)上对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浙江哈尔斯真
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0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
5、2020 年 11 月 4 日,公司公告了《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以 2020 年 11 月 2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6 名激励对象授予
907.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9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定增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部分)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25 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定增部分)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29 日。
8、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郭峻峰、龚
玉润、曹飞等 3 名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 3 名已离职人
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86 万股,回购价格为
2.90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1 年 5 月 2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公司官网(http://www.haers.cn/)公示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1、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同意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就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的授予条件是否成
就进行了核查,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1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1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3 万股限制性股票。
12、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13、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14、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
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5、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鉴于激励对象彭敏、马小辉、朱
晓斌、杨彦双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 4 名已离职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60,000 股,回购价格为 2.90 元/股。公司监事会
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7、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公司官网(http://www.haers.cn/)公示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8、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的议案》,因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成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公司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90 元/股调整为 2.75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
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9、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鉴于激励对象王浩、刘宜、胡宇
超、胡周斌、陈汉松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 5 名已离职人员所持有的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5 万股,回购价格为 2.75 元/股。公司监
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1、2022 年 9 月 2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公司官网(http://www.haers.cn/)公示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2、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
件的 85 名激励对象共 183.84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监事
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3、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鉴于激励对象刘义丰、周
君、曹媛、徐文军、李振龙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以及 4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
2021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评分未达目标全部或部分取消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以自有资
金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24
万股,回购价格为 2.75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4、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公司官网(http://www.haers.cn/)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13 日。
25、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6、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公司官网(http://www.haers.cn/)公示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7、2023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鉴于激励对象杨崇义、吕铁
炉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 2 名已离职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3 万股,回购价格为 2.55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
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8、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9、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公司官网(http://www.haers.cn/)公示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验资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激励对象杨崇义、吕铁炉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已不符
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
27.3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
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
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
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上述 2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未发生需调整回购数量的相关情形,故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无 需 调 整 。 本 次 拟 回 购 注 销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合计 27.3 万 股 , 占 公司 总股本
466,749,332 股(本次回购注销前)的 0.0585%。
(三)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
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
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实施完成了
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
为2.55元/股。
(四)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事项公司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 696,150 元,回购资金来源于公
司自有资金。
(五)验资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
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3〕
000075 号)。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80,436,050 38.66 -273,000 180,163,050 38.62
高管锁定股 174,335,850 37.35 0 174,335,850 37.37
股权激励限售股 6,100,200 1.31 -273,000 5,827,200 1.2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86,313,282 61.34 0 286,313,282 61.38
合计 466,749,332 100 -273,000 466,476,332 1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
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离职的激励对象
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影响公
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回
购所支付资金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
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