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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达威: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10-31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3-075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 为了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拟注销控股子公司厦门佰盛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
盛特”)。

     2. 佰盛特由公司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江斌先生共同投资设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赞成票 8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江斌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

独立意见。

     4.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佰盛特注册资本 2100 万元,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斌先生,身份证号:350204196705******。

     关联关系说明:江斌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公司与江斌先生控制关系如下:
经查询,江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拟注销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 基本信息

     名称          厦门佰盛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0728377901

   注册资本        2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3 年 9 月 3 日

  法定代表人       林木荣

   注册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 299 号北侧大楼四楼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生物技术推广服务;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其他
   经营范围
                   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 71.67%,江斌先生持有 28.33%

经查询,佰盛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790,841.33              2,771,017.39

   负债总额                                  0                          0

    净资产                         2,790,841.33              2,771,017.39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943.40                      0

       净利润                           19,823.94                 28,251.66

    注:上表 2022 年度数据经审计,2023 年 3 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 涉及关联交易的其它安排

    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其他安排。后续佰盛特 将按照
《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清算及注销登记的相关手续。

    五、 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降低公司管理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注销完成后,佰盛特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本次交易的关联方江斌先
生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基于自身发展和经营管理角度
考虑做出的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
表决时关联董事应进行回避。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关联交易发生的理
由合理、充分,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遵循了公平、公正以及诚实守信等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
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注销控
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