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杰股份: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2023-05-05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2023 年 5 月 4 日
2.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70.625 万份
3.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人数:6 人
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0.00 元/份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4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棒
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确定为 2023 年 5 月 4 日,并同意按 10.00
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授予 70.625 万份股票期权。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2023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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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的
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53.125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5,935.2513 万股的
0.77%。其中首次授予 282.5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 80.00%,约占本激
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61%;预留授予 70.625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授
予总量的 20.00%,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5%。
(三)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0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
时在公司任职的参与控股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棒杰新能
源”)经营管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棒杰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
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 激励 计划
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
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四)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确定为 10 元/份。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采用自主定价的方式,行权
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的 85.7%:
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为 11.66 元/股;
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额/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为 8.58 元/股。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 票期权
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六)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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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 授予 之日
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
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七)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一。各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A)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棒杰新能源 2023 年营业 棒杰新能源 2023 年营业
第一个行权期 2023
收入不低于 15 亿元 收入不低于 10.5 亿元
棒杰新能源 2024 年营业 棒杰新能源 2024 年营业
第二个行权期 2024
收入不低于 80 亿元 收入不低于 56 亿元
按照以上业绩目标,各期行权比例与考核期考核指标完成率相挂钩,对应的
行权比例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A≧Am X=100%
营业收入(A) An≦A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
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2 月 7 日至 2023 年 2 月 16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3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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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
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对激励对象范围要求发生变化的,公司董事会
可在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予以调整。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
情况。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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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70.625 万份。
四、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情况
(一)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
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预留授予日:2023 年 5 月 4 日;
(三)预留授予数量:70.625 万份;
(四)预留授予人数:6 人;
(五)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拟授予股票 占预留授予时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总数的比 时公司总股本
量(万份)
例 的比例
棒杰新能源核心管理、技术、业
70.625 20.00% 0.15%
务人员(6 人)
预留授予合计 70.625 20.00% 0.1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本
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
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份 10 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
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期内以 10 元的价格购买 1 股公司
股票的权利。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采用自主定价的方式,行权价格不
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的 85.7%: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为 11.66 元/股;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总额/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为 8.58 元/股。
(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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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各
期对应的可行权比例分别为 50%、50%。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
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和比例的安 排如下
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第一个行权期 50%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第二个行权期 50%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
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
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八)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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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
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
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一。各年度业
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A)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棒杰新能源 2023 年营业收 棒杰新能源 2023 年营业
第一个行权期 2023
入不低于 15 亿元 收入不低于 10.5 亿元
棒杰新能源 2024 年营业收 棒杰新能源 2024 年营业
第二个行权期 2024
入不低于 80 亿元 收入不低于 56 亿元
按照以上业绩目标,各期行权比例与考核期考核指标完成率相挂钩,对应的
行权比例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A≧Am X=100%
营业收入(A)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