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2-14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3-12-0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梦冰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
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
机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12-05)和《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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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2-06)。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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