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达电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3-05-18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3-041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张辉玉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
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征集人张辉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共达电声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张辉玉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股权激励(修订稿)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辉玉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张辉玉,男,1967 年出生,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山东誉实律师事务
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荣获山东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济南市先锋律师
等荣誉称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张辉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
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张辉玉先生与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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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本次征集表决权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
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且以无偿方式进行,征集人承诺不存
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并承诺自
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所述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公开征集表决权:
1、《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
2、《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3-040)。
三、征集主张
征集人张辉玉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
征集投票权方案,该征集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3 年 5 月 29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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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集时间:自 2023 年 5 月 30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00-
11:30,下午 14:00-16: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截至 2023 年 5 月 29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
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
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
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
件。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
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4、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5、2023 年 5 月 29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
件)。(注:请在上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
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4、2023 年 5 月 29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
件)。(注: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在本次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
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其中,信函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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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署回单视为收到;专人送达的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向送达人
出具收条视为收到。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公司的指定地址如下: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 68 号
收件人: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1200
电话:0536-2283009
传真:0536-2283006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
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
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要求;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
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
外的人。
五、其他事项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作出的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
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3、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
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
本人签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书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
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
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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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征集人:张辉玉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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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共达
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
次征集投票权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
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辉玉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
/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 同意 反对 弃权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1.00 √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2.00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 √
议案》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
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3-041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