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23-021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北京市 朝阳区安翔北路11号北京创业大厦B座9层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9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年5月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由公司董事长朱烨东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中科 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参 加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共 15 人 , 代 表 公 司 股 份 51,940,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862%。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683,587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274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9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17,256,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1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现场及网络投票,以记名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1,918,7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9588%; 反对1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279%; 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1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137,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4855%; 反对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3486%; 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1659%。 2.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1,918,7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9588%; 反对1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279%; 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1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137,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4855%; 反对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3486%; 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1659%。 3.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1,918,7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9588%; 反对1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279%; 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1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137,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4855%; 反对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3486%; 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1659%。 4.关于审议2022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1,918,7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9588%; 反对1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279%; 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1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137,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4855%; 反对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3486%; 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1659%。 5.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1,918,7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9588%; 反对1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279%; 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1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137,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4855%; 反对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3486%; 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1659%。 6.关于审议2023年度信贷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1,918,7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9588%; 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41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137,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4855%; 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514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7.关于审议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1,918,7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9588%; 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41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137,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4855%; 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514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8.关于审议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1,918,7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9588%; 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41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137,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4855%; 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514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9.关于审议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1,918,7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9588%; 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41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137,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4855%; 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514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10.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1,918,7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9588%; 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41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4,137,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4855%; 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514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侯家垒、李恩华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