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7-26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3-47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及中审众环(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审众环香港”)。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中审众环及中审众环香港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为进一步提高财务审计工作效率,公司拟聘
请大信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的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3、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作为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结束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
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26 人,其中
合伙人 166 人,注册会计师 94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
(3)业务信息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
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
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2022 年度为 9 家与公司处于同行业的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 2020 年 12 月判
决大信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
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大信已履行了案款。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何晓娟,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会计
师执业资质。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大
信执业,具有 2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广州白云山医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夏玲,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具有 18 年证券业务从业经验,近
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等。
(3)质量控制复核人
宋治忠,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0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具有证券业务从业经验,2009 年 1 月至今担任了复核了白云山、
珠江股份、佛山照明、金莱特、信立泰、杰美特、柳化股份、国民技术、桂东电力、桂林旅
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永吉股份、快意电梯、卫光生物、安妮股份、两面针、丰林集团、
百洋股份等 20 余家上市公司。从事证券业务质量复核工作年限为 14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
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
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项目拟收费 266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收费 226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境内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及 2022 年度境外财务审计机
构中审众环香港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均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2 年度,中审众环及中审众环香港
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原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中审众环及中审众环香港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
性和客观性,同时为进一步提高财务审计工作效率,公司拟聘请大信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审众环及中
审众环香港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由于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将按照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计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查,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监管机构相关要求,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
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大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中审众环及中审众环(香港)已连续 3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
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进一步提高财务审计工作效率,公司拟聘任大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经审查,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监管机构相关要求,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
投资者保护能力。综上,我们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大信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和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财务
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在表决通
过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聘任大信担任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四、其他说明
自 2020 年 5 月公司聘任中审众环及中审众环香港后,分别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2020-2022 年度财务报表。为进一步提高财务审计工作效率,聘任大信担
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统一采
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后续财务报表。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