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东诚药业:东诚药业:关于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6-22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2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开发区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烟台东诚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制药”或“债
 务人”)向中行开发区支行申请的8,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 担保事项审议及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北方制药和南京江原安迪
  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安迪科” )提供金额
  分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和人民币34,000万元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根据董事会决议及相关权限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协
  议,和与此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
  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均由公司承担。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其下
  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本次担保事项与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一致,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
  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公司未为北方制药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北方制药提
  供担保总额8,000万元,剩余担保额度为0元。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烟台东诚北方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美霞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北路22号
注册日期:1993年02月26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保健食品销售。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3月31日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0,505.47             54,018.36

负债总额                             15,445.43             17,926.21

 净资产                              35,060.04             36,092.15

营业收入                             45,973.00             14,218.97

 净利润                               2,517.17              1,032.12

经核查,北方制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保证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二)主债权
    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
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三)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
    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
    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五、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2,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84%(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外
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16%(按
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