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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16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及《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
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1、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或资产)的情况,也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形。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7.06 亿元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
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7.06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金额(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已实际发生担保贷款金额)
为人民币 1,832.70 万元,其他已签署担保合同但未实际发生担保贷款的对外担
保金额为人民币 830.10 万元,上述对外担保金额合计 2662.80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33%。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对外担保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合法,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
担保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余鹏翼       王   猛      曾   燕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