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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洲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9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 112 号(龙洲大厦)
十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陈道龙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 人,代表 172,744,947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0.7174%;

                                   1
    2.现场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共 5 人,代表 172,730,947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0.7149%;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 5 人,代表 14,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4.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
股 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
票出席的中小投资者共 6 人,代表 9,060,332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6111%。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72,744,5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059,932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9956%;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4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权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72,744,5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
                                 2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059,932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9956%;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4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权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172,744,5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059,932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9956%;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4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权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72,744,5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059,932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9956%;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4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权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72,744,5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059,932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9956%;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4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权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23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72,744,5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059,932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9956%;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4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权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第七届董事、监事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72,744,44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
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059,832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9945%;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44%;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的 0.001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赵珞、相文景律师予以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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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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