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广东宏大: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5-20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3-033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预计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余额提升至 84,374.85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4.22%。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和 2021 年 1 月 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

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新华都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华都工程”)提供不超过 30,000 万元

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
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都工程在《授信协议》约定

的期间内授信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提供担保总额为

8000 万元整的授信额度。

    本次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1999-05-12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3705360110B

    4、注册地址:福建省上杭县旧县镇迳美村紫金山

    5、法定代表人:谢守冬

    6、注册资本:15009.3793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消防设施工程施

工;爆破作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

危险货物);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以自有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新华都工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52,725.12            168,741.54
负债总额                             117,698.40            136,790.6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79,894.57         377,146.98

      流动负债总额                 116,563.51         135,705.1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净资产                               35,026.72         31,950.85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50,621.43        213,447.96

利润总额                              3,595.27         15,115.21

净利润                                3,145.60         14,244.69

    10、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新华都工程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3、主合同:债权人与新华都工程签订的编号为 591XY2023015783

号的《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

    4、保证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

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整),

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

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方式: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

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6、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

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

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

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获得审批通过的担保总金

额为 435,000 万元。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76,374.85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预计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提升至

84,374.85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4.22%,全部为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

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