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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宏大: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31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忠实的义务,我们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公司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意见如下: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 2023 年新增关联方并与其发生的日常
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补充预计,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交易价格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

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邱冠周               吴宝林               谢 青



                                            2023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