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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宏大: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6-16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3-037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召开情况

    1、   召集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   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15 日下午 15:30

    3、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 222 号 C3 天盈广场东塔

          56 层会议室

    4、   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   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王永庆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1人,代表股份302,985,403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47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

表股份262,330,6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0446%;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40,654,7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310%。

       公司全部监事,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君合(广州)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

案。

议案 1.00 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1,958,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10%;

反对 1,027,2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087,6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0359%;

反对 1,027,2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64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席的律师见证。见

证律师李丹虹、戴思语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