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5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 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23年5月1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成栋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海南双成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7、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共9人,代表股份207,033,931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49.820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206,959,8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8031%。 (2)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78%。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 74,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 股份 74,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78%。 8、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以现场 会议或通讯会议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029,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669%;反对4,1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3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029,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669%;反对4,1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3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029,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669%;反对4,1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3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029,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669%;反对4,1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3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029,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669%;反对4,1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3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029,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669%;反对4,1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3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029,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669%;反对4,1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3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 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029,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669%;反对4,1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3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