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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成药业: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20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5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
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23年5月1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成栋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海南双成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7、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共9人,代表股份207,033,931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49.820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206,959,8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8031%。
    (2)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78%。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 74,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
股份 74,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78%。
    8、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以现场
会议或通讯会议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029,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669%;反对4,1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3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029,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669%;反对4,1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3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029,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669%;反对4,1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3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029,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669%;反对4,1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3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029,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669%;反对4,1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3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029,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669%;反对4,1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3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029,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669%;反对4,1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3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
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029,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669%;反对4,1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3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