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1 15:00。 5、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三)。 7、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韶光先生。 8、会议地点:广西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9 号公司 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 10 人,代表 股份 104,882,6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0.2812%。 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为 2 人,代 表股份 104,478,4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 30.164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04,2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16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现场或通过 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文件。 2 本次股东大会共 10 个议案,其中,《关于 2023 年为全资及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全资子公司 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特殊决议议案,已经出 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总 股份数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1/2 以上通过。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584,66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7159%;反对 298,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2841%;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10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总股份数的 26.2741%;反对 29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73.7259%;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584,66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7159%;反对 298,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2841%;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10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总股份数的 26.2741%;反对 29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73.7259%;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562,66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6949%;反对 320,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3051%;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8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总股份数的 20.8313%;反对 3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79.1687%;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584,66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7159%;反对 298,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2841%;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4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10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总股份数的 26.2741%;反对 29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73.7259%;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584,66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7159%;反对 298,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2841%;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10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总股份数的 26.2741%;反对 29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73.7259%;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523,46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6575%;反对 359,2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3425%;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5 如下:同意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总股份数的 11.1331%;反对 35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88.8669%;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523,46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6575%;反对 359,2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3425%;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总股份数的 11.1331%;反对 35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88.8669%;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584,66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7159%;反对 298,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2841%;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6 如下:同意 10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总股份数的 26.2741%;反对 29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73.7259%;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9、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545,46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6785%;反对 337,2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3215%;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6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总股份数的 16.5760%;反对 33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83.424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10、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545,46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6785%;反对 337,2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3215%;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7 如下:同意 6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总股份数的 16.5760%;反对 33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83.424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范晓东律师、王玥丰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办律师签字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