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7-25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三年,根据《公司法》、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
审议,拟提名董韶光先生、邓友成先生、王思良先生、欧顺明先
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徐国君先生、何
艮先生、肖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通过对本次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
面的情况了解,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
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等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违反《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不存在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所列不得担
任董事的情形。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际、社会兼职等情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交所《独立董
事备案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
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之工作经验。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第六届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
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的
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表决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
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薪酬方案,
并同意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国君 何 艮 肖 俊
2023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