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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洋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8-10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8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9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9 日 9:15 至 15:00。

                                  1
    5、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8 月 2 日(星期三)。

    7、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韶光先生。

    8、会议地点:广西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9 号公司

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 5 人,代表

股份 104,561,2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0.1884%。

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为 2 人,代

表股份 104,478,4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0.164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2,8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23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现场或通过

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7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

                             2
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第六届董事、监事薪

酬的公告》等公告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共 5 个议案。其中议案 1.00、2.00、3.00 采

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 人、独立董事 3 人、

监事 2 人;议案 4.00、5.00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

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 4

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为 104,561,261

股。

       1.01 选举董韶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4,478,46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920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

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

份数的 0%。

    根据表决结果,董韶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02 选举邓友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4,478,46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920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

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

                              3
份数的 0%。

    根据表决结果,邓友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03 选举王思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4,478,46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920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

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

份数的 0%。

    根据表决结果,王思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04 选举欧顺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4,478,46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920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

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

份数的 0%。

    根据表决结果,欧顺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选举独立董事 3 人,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为 104,561,261 股。

    2.01 选举徐国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4,478,46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4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920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

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

份数的 0%。

    根据表决结果,徐国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2.02 选举何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4,478,46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920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

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

份数的 0%。

    根据表决结果,何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2.03 选举肖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4,478,46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920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

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

份数的 0%。

    根据表决结果,肖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2

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为 104,561,261

                              5
股。

       3.01 选举张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4,478,46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920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

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

份数的 0%。

    根据表决结果,张倩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

       3.02 选举张雯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4,478,46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920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

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

份数的 0%。

    根据表决结果,张雯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515,76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9565%;反对 45,2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432%;弃权 3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6
如下:同意 3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总股份数的 45.0483%;反对 4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4.5894%;弃权 3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3623%。

    5、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515,76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99.9565%;反对 45,2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432%;弃权 3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 3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

权总股份数的 45.0483%;反对 4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4.5894%;弃权 3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362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范晓东律师、王玥丰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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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办律师签字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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