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29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阅了相
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一) 2023 年半年度公司没有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
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
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 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1)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 是否
担保额度 反担保情 是否
担保对象名 担保额 实际发 实际担保 担保 物 为关
相关公告 况(如 担保期 履行
称 度 生日期 金额 类型 (如 联方
披露日期 有) 完毕
有) 担保
龙图企业有
限公司
2023 年 2023 年 连带
(DRAGON
04 月 28 55,000 03 月 03 7,225.801 责任 一年 否 否
WILL
日 日 担保
ENTERPRIS
E LIMITED)
1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担保 是否
担保额度 反担保情 是否
担保对象名 担保额 实际发 实际担保 担保 物 为关
相关公告 况(如 担保期 履行
称 度 生日期 金额 类型 (如 联方
披露日期 有) 完毕
有) 担保
2022 年 连带 主合同项下的债
02 月 22 10,000 责任 务履行期限届满 否 否
日 担保 之日起三年
2021 年 连带 主合同项下的债
2023 年 08 月 16 6,750 责任 务履行期限届满 否 否
滁州东菱电 日 担保 之日起三年
04 月 28 45,000
器有限公司
日 2022 年 连带 主合同项下的
08 月 11 8,000 责任 债务履行期限届 否 否
日 担保 满之日起三年
2023 年 连带 主合同项下的
02 月 03 8,000 责任 债务履行期限届 否 否
日 担保 满之日起三年
2019 年 连带 主合同项下的债
10 月 14 3,000 责任 务履行期限届满 是 否
日 担保 之日起三年
2021 年 连带 主合同项下的债
佛山市顺德 03 月 02 5,000 责任 务履行期限届满 否 否
2023 年
区东菱智慧 日 担保 之日起三年
04 月 28 80,000
电器科技有 2023 年 连带 主合同项下的债
日
限公司 03 月 10 10,000 责任 务履行期限届满 否 否
日 担保 之日起三年
2021 年 连带 主合同项下的债
02 月 24 4,050 责任 务履行期限届满 否 否
日 担保 之日起三年
少数股东
2022 年 连带 佛山智美 主合同项下的债
12 月 06 2,000 责任 管理咨询 务履行期限届满 否 否
2023 年 日 担保 中心(普 之日起三年
广东凯恒电
04 月 28 35,000 通合伙)
机有限公司
日 2021 年 连带 以其持有 主合同项下的债
04 月 12 4,050 责任 凯恒电机 务履行期限届满 否 否
日 担保 的股份提 之日起三年
供反担保
2021 年 连带 主合同项下的债
09 月 28 3,000 责任 务履行期限届满 否 否
佛山市顺德 2023 年
日 担保 之日起三年
区庆菱科技 04 月 28 15,000
2022 年 连带 主合同项下的债
有限公司 日
03 月 01 3,000 责任 务履行期限届满 否 否
日 担保 之日起三年
少数股东
佛山市顺
德区威之
广东威林工 2023 年 2022 年 连带 达投资有 主合同项下的债
程塑料股份 04 月 28 50,000 11 月 15 5,000 责任 限公司以 务履行期限届满 否 否
有限公司 日 日 担保 其持有威 之日起三年
林股份的
股份提供
反担保
合计 280,000 79,075.80
注 1:实际担保金额 1,000 万美元,按 2023 年 6 月末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7.2258 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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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76,075.80 万元,均为对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0.76%。
(3)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上述被担保对象目
前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截至本报告日,尚无明显迹象表明公
司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对外担保内部控制
制度,能较好地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2023 年半年度公司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股、参股的其他单位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
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3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
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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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宋铁波 曹晓东
谭有超
2023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