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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宝股份: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3-12-20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65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
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及“企业信息化管理
升级项目”达到建设完工时间延长期限。除前述变更外,其他事项无任何变更。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压
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及“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的建设完工期延长期限,除
前述变更外,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等其他事项无任何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37 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5,254,89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


                                    1
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38.25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965,999,733.75 元,扣除与发
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6,123,819.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939,875,914.66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610 号《验资报告》验证
确认。

    二、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及“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
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2023年11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累计投入    利息收入及
  承诺投资项目                                                         月30日募集资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金额       投资收益
                                                                       金余额

压铸类小家电建设
                     30,200.00   27,587.59   20,291.18      1,479.17        8,775.58
项目
企业信息化管理升
                      5,000.00    5,000.00    4,121.20       173.44         1,052.24
级项目
   注1:上述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募集资金余额未经审计。

   注2:“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指截至2023年11月30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三、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延期主要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1、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

    该项目将对公司压铸类小家电产业资源配置进行整体规划,对压铸类小家电
进行工艺升级。该项目在设计、加工制造、仓储管理等全管理流程上提升产品的
技术工艺水平以及生产管理效率,提升公司生产运营水平,以满足公司长远发展
的需要。

    2、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

    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信
息化管理能力支撑,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2
    (1)智慧生产园区管理系统,是指公司将基于经营管理中的生产、仓储、
物流等流程中对安防系统的应用需求,建立以视频监控、身份识别硬软件为核心
的智慧园区管理信息系统,从而优化各园区之间的智慧管理。

    (2)5G+工业互联网应用,是指公司利用 5G 与物联网技术,实现生产机器
互联,实时采集生产数据,从而提高企业生产制造、物料配送智能化水平,实现
订单管理个性化、物料配送智能化、应用数据可视化。

    (3)供应链产业集群,是指以供应链协同互联技术为核心,借助行业影响
力将上游的供应商信息协同互联,建立单独的订单管理系统,实现采购自动下单
及智能送货功能,提高采购部门工作效率。

    (4)品牌客户数据中心,是指通过建立品牌客户数据中心,搭建品牌客户
关系管理系统,提升售前、售中、售后的精细化服务水平,强化公司与客户间的
交互能力,为客户提供高效、精准、个性化的服务。

    (二)延期主要原因
    1、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

    综合考虑近期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投资规划,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同
时本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原则,优化设备购置方案,公司放缓了“压
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的投资节奏。“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基建工程建设已
基本完工,设备购置陆续投入中。

    2、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

    “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投入进度已超过 80%,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
益,综合考虑近期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投资规划,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本
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原则,公司放缓了“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
的投资节奏。公司将持续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投入,合理规划该项目剩余募集资
金的使用。
    为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长期利益,经公司审慎决定,在募投项目建设内容、
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未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延长“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
及“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的建设完工期。具体如下:




                                   3
                                    调整前计划            调整后计划
             项目名称
                                    建设完工期            建设完工期

        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等其他事项均无
变更。
    公司后续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及时推进上述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综合考
虑了外部环境、公司的投资规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
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址,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期发展规划,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
响。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
司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及“企业
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的建设完工期延长期限,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4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新宝股份本次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压铸类小家电建设
项目”及“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的建设完工期延长期限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新宝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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