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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05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东易日
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基于每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
后,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核本次提名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经历、专业背景、从业经验等
情况,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任职情形;
       3、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同意公司聘任陈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李双侠女士为公司副总经
理兼任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刘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赵敏女士为公
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管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
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
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辉先生全权代表
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签字:丁芸、詹向阳、靳文静
                                                       二〇二三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