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银团授信额度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12-12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23-087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银团授信额度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银团授信额度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一、银团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置换公司存量融资及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要,公司拟以银团贷款方式向金
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4.32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审批的为准,形式包括
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和
按照资金使用审批权限相关规定来确定。具体如下:
(一)银团基本情况
牵头行、账户行和管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支行
参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门文创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劲松桥支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
山支行,实际参贷行以最终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具体授信内容
借款主体:公司
用款主体:公司
授信总额度:不超过4.32亿元人民币,具体各行承贷额度以最终正式签署的
合同为准。
借款利率:以最终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担保方式:公司总部及子公司持有的位于望京、房山和廊坊的土地及房屋不
动产为抵押物,同时追加实际控制人陈辉先生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
体担保以最终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
与相关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融资期限、利率、信用结构等具体贷款条
件以最终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授权公司董事长与相关机构签署前述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各项法律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等本项目所须的各类法律性文件及
后续不时之变更、补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
请银团授信额度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陈辉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陈辉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陈辉先生为公司关联人,本次公司接
受关联人担保,属于关联交易。
三、协议内容
上述授信及担保协议在实际业务发生时再进行签署。
四、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银团授信额度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辉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实际控制人陈辉先生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担保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
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陈辉先生需
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符合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
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
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陈辉先生相关的累计已发生的各类日
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87.78万元。
七、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