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31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怀集登月气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
月气门”)向公司关联方欧洪先借款1,900万元人民币,属于关联交易,目的为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一年期)(即LPR)计算,定价公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同意该事项。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被聘任的公司副总经理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
任相关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是合法有效的。我们同意聘任孙少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为《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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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名:
董秀良 申士富 张永德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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