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塘乳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8-16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燕塘
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
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所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变更广州市天河区旧厂区改造方案暨向关联方转让房产的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事先就上述变更广州市天河区旧厂区改造方案暨向关联方转让房产
的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认为变更广州
市天河区旧厂区改造方案暨向关联方转让房产的关联交易事项,是为聚焦主业发
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交易价格依据第三方评估价值,价格公允,没有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本次关
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该关联方产生依
赖或被其控制。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对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事前认可
意见
公司已事先就上述《关于对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
告》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认为《关于对广东省农垦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反映了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
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郭葆春 黄晓宏 李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