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 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4:00 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 1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林永贤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7 人,代表股份 641,883,45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76,918,468 股)的比例为 65.704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 641,863,95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65.7029%;(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 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 19,5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20%;(3)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5 人,代表股份 18,466,579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1.8903%。 公司董事、监事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 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系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 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641,876,952 99.9990% 反对 6,500 0.0010% 弃权 0 0.0000% (二)审议批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641,876,952 99.9990% 反对 6,500 0.0010% 弃权 0 0.0000% (三)审议批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641,876,952 99.9990% 反对 6,500 0.0010% 弃权 0 0.0000% (四)审议批准《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表决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意见 (股)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641,876,952 99.9990% 18,460,079 99.9648% 反对 6,500 0.0010% 6,500 0.0352% 弃权 0 0.0000% 0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641,876,952 99.9990% 反对 6,500 0.0010% 弃权 0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641,876,952 99.9990% 反对 6,500 0.0010% 弃权 0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表决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意见 (股)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641,863,952 99.9970% 18,447,079 99.8944% 反对 19,500 0.0030% 19,500 0.1056% 弃权 0 0.0000% 0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表决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意见 (股)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641,876,952 99.9990% 18,460,079 99.9648% 反对 6,500 0.0010% 6,500 0.0352% 弃权 0 0.0000% 0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表决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意见 (股)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641,876,952 99.9990% 18,460,079 99.9648% 反对 6,500 0.0010% 6,500 0.0352% 弃权 0 0.0000% 0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蔡钟山律师、陈禄生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