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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科技:董事会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6-26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6月25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拟定于2023年07月12日(星
期三)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临时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7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年07月12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7月12日0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07月06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
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与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
  1.00                                                                          
             员会签署<工业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2023年06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
关 决 议 公 告 及 提 案 公 告 内 容 请 详 见 2023年 06月 26 日公 司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公司与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工业项目投资合同>
的公告》。

     (三)其他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上述提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对中
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07月07日(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持股证明等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凭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等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手续(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以上投票授权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
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地点: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信函邮寄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法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402760;
    电话:023-41410188;
    传真:023-41441126;
    邮箱地址:landai@cqld.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3-41410188
传真:023-41441126
邮箱地址:landai@cqld.com
联系人:牟岚、张英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6 月 25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765
    (二)投票简称:蓝黛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因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一项议案,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不设置“总议案”,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 年 07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07 月 12 日 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蓝黛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
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提案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
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单位(本人)已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 公司 与重庆 璧山 高新技
   1.00      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             
             工业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上述提案请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内填上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未填、错填、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以及多
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