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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黛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11-15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7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章程修订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0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                     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 6 人时;          (一)董事人数不足 6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
       本总额 1/3 时;                      本总额 1/3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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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六)独立董事提议并经全体董事
       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过半数同意;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
    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 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
    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 事行使该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事过半数同意。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
    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
    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2   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 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
    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
    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
    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
                                        公告。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
        各届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        各届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
    序为:                              序为: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
    董事会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 董事会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
    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 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
    提名下一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 提名下一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或者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      人或者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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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
        (五)公司最迟应在发布召开关 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时,现任董事会、
    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 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
    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证 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
    券交易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人数,提名下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同时向证 事候选人或者增补独立董事的候选
    券交易所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      人;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
    ……                                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
                                        立董事的权利。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
                                        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
                                        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
                                           (六)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应当对董事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
                                        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公司最迟应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
                                        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情况
                                        有异议的,应当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
                                        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
                                        ……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    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
    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董   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董
    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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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
                                        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
                                        职不得超过六年。
                                         ……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
    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    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个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个
    工作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工作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           如因董事的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    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5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    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
    履行董事职务。                      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时,公司应当在上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    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
    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选。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
                                        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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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    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
    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    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
     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会审议批准。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会审议批准。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会从董事中选举产生,其中审计委员       会从董事中选举产生,其中审计委员
     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
     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制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规范专       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为会计专业
     门委员会的运作。                       人士。董事会制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
                                            细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代表 1/10 以上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代表 1/10 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1/2 以     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过半数
     上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       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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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       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
     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     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
     议。                                   议。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4 日